5年4次,屡教不改!潜逃一年后,男子张某被十堰警方行拘

时间:2026-07-24 18:24 来源:十堰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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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楚风讯(十堰融媒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汪军 余海燕)郧西47岁男子张某5年时间内4次酒驾,第4次被查处后潜逃外省长达1年之久,拒不配合处理。近日,张某被郧西警方成功劝返并送了进拘留所。

张某是郧西县六郎乡人,2025年5月30日下午,他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郧西县城关镇天河路3号高架桥前路段时,被郧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/100ml,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民警通过交管综合平台系统核查,查实张某从2020年至2025年5月前,共有3次酒驾违法记录:

2020年6月12日,张某驾驶机动车在山东临沂因酒驾被查处,被临沂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;

2022年7月27日,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山东临沂被查处,因属于二次酒驾,被临沂警方处以行政拘留9日、罚款1000元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

2025年2月13日,张某第三次酒驾在郧西被查处,被郧西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、罚款2000元。

没想到仅过去三个月,在2025年5月30日,张某再次因酒驾被郧西交警查获。在案件证据全部固定完毕后,办案民警多次通过电话、上门告知等方式,督促张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。张某畏惧多次酒驾带来的严厉法律后果,刻意规避处罚,私自远赴山东省务工,长期拒不到案配合调查。

郧西公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办案民辅警持续开展追逃劝导工作,多次到张某家中走访,持续沟通疏导。经过长时间耐心普法劝导,张某彻底认清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,主动从山东返回郧西投案自首。

经全面调查取证,郧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、罚款4000元的处罚。

7月22日,张某被送往郧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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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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